2005年7月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沈阳将提高伤亡事故赔偿标准
关凤祥

  沈阳市决定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。近日,“沈阳市将提高伤亡事故赔偿标准”已被列入沈阳市政府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》中。
    据悉,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伤亡赔偿标准,以此建立起企业保障安全投入、减少事故的约束机制。市政府同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,及时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保险费。
    与此同时,沈阳市还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。这一制度是指对从事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建筑施工、烟花爆竹、民用爆破器材、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,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。这笔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,实行专户存储,专款专用。而对没有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定期返还。